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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希尔2018-2019学年国奖、国励、人民奖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19-03-28    作者:     来源:威廉希尔     点击: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员工积极进取、力争优秀、发挥特长,同时为进一步完善能源学院奖学金评选流程,根据学校培养目标和奖学金评选要求,本着“鼓励先进榜样,服务班级建设”的基本原则,修订威廉希尔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人民奖学金评选办法如下:

第一条 奖学金项目说明

(一) 国家奖学金(奖金金额:8000元)

(二)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金额:5000元)

(三) 人民奖学金

1、校三好员工奖学金(获“校三好员工”称号,奖金金额:2000元)

2、优秀员工干部奖学金(获“优秀员工干部”称号,奖金金额:800元)

3、学习优秀奖学金(奖金金额:1200元)

4、单项奖学金:

a) 自强奖学金(奖金金额:800元)

b) 文体活动奖学金(奖金金额:800元)

c) 社会公益奖学金(奖金金额:800元)

d) 科技创新奖学金(奖金金额:800元)

e) 学习进步奖学金(奖金金额:800元)

第二条 评定委员会组成

(一) 职能:

参与本年级奖学金年级评选,包括校三好员工奖学金、优秀员工干部奖学金、自强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公益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

(二) 产生办法:

各年级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年级辅导员、年级党支部委员、年级资助助理、班级资助委员以及每班1名员工代表组成,员工代表须为对班级、年级情况熟悉了解的党员、班委、团干部。

第三条 参评基本条件

(一)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员工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有团结协作精神;

(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1、上一学年有挂科记录(不包含选修课);

2、旷课课时达10课时及以上(旷课课时根据学风周报确定);

3、有作弊、剽窃、旷考、夜不归宿记录;

4、上一学年受过校级处分。

第四条 奖学金评选规则

(一) 国家奖学金

1、在校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员工;

2、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3、学习成绩年级前列,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愿意在获奖后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义务劳动、师生服务和社会实践等相关活动。

5、产生办法:

a) 答辩入围人选:国家奖学金答辩按照1:2的比例设定入围名额,根据上一学年加权总成绩,全年级打通排名根据成绩高低依次确定入围名单,满足条件的员工经个人申请、班级提交民主考评表后获得答辩资格,如因故发生空缺,则按名次顺延直至人数达到1:2(名次在前10%(向下取整)以内)。

b) 答辩评选:答辩入围人选在答辩现场统一展示及答辩,员工代表根据答辩情况自由投票,根据票选情况最终确定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二) 国家励志奖学金

1、在校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员工;

2、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3、上一学年在本专业成绩排名达前25%(向下取整);

4、自强自立、奋发进取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评定等级或者获评院系自强标兵称号的员工;

5、愿意在获奖后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义务劳动、师生服务和社会实践等相关活动;

6、产生办法:

a) 答辩入围人选:国家励志奖学金答辩按照1:2的比例设定入围名额, 满足条件的员工个人申请,根据上一学年加权总成绩,全年级打通排名根据成绩高低依次确定入围名单,班级提交民主考评表后获得答辩资格。

b) 答辩评选:答辩入围人选在答辩现场统一展示及答辩,员工代表根据答辩情况自由投票,根据票选情况最终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三) 校三好员工奖学金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乐于服务,有公益精神;

2、上一学年在本专业成绩排名达前25%(向下取整);

3、获得校三好的员工不能同时获得其他人民奖学金,可参评国奖、国励;

4、获得三好员工奖学金者同时获得校三好员工荣誉称号;

5、产生办法:

a) 年级排名前10名,经个人申请、班级(团支部)推荐可以获得校三好员工奖学金;

b) 剩余名额各班可另外再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员工参评,提交成绩单及相关申请和证明材料(自行准备),经年级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评选后确定获奖员工;

(四) 优秀员工干部奖学金

1、上一学年在本专业成绩排名达前50%(向下取整);

2、上一学年担任学校、院系员工组织干部或班干部,且服务期满一年,积极热情地做好所承担的社会工作,讲责任、讲奉献、讲方法,成绩显著;

3、获得优秀员工干部奖学金者同时获得校优秀员工干部荣誉称号;

4、产生办法:

a) 有资格参评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团支部)推选1名获奖员工,报学院审定后获得该项奖学金;

b) 剩余名额各班可再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员工参评,提交成绩单及相关申请和证明材料(自行准备),经年级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评选后确定获奖员工;

(五) 学习优秀奖学金

1、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2、学习态度认真,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钻研精神。上一学年在本专业成绩排名达前25%(向下取整);

3、课程设计(论文)、实习、实验课考核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4、产生办法:按上一学年加权总成绩全年级打通排名,除去已获校三好的员工后,根据名额按成绩排名依次确定获奖员工。

(六) 自强奖学金

1、上一学年在本专业成绩排名达前50%(向下取整);

2、自强自立,奋发进取,能克服各种现实困难,热爱集体,积极参加班级、院系或学校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

3、产生办法:

a) 上一学年获评院系自强标兵荣誉,且满足条件的员工,可获评自强奖学金;

b) 各班可再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员工参评,提交成绩单及相关申请和证明材料(自行准备),经年级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评选后确定获奖员工;

(七) 文体活动奖学金

1、热爱班集体,认真组织并参与院系、班级组织的各类文艺、体育活动3次以上;

2、上学年在学院人文艺术素养提升工程和各项体育赛事中表现突出的员工;

3、产生办法:

a) 能源学院合唱团、排球队、篮球队、足球队各推选1名获奖员工,报学院审定后获得该项奖学金;

b) 各班可再推荐1-2名符合条件的员工参评,提交成绩单及相关申请和证明材料(自行准备),经年级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评选后确定获奖员工。

(八) 社会公益奖学金

1、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社会工作,公益活动,社会实践等,成绩显著;

2、认真组织并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3、在上学年在学校、学院组织的青马工程、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员工;

4、产生办法:

a) 各班级(团支部)推选1名获奖员工,报学院审定后获得该项奖学金;

b)剩余名额各班可再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员工参评,提交成绩单及相关申请和证明材料(自行准备),经年级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评选后确定获奖员工。

(九) 科技创新奖学金

1、认真组织和参与各类科技创新活动3次以上,或积极参加二课实践;

2、带动班级或学院科创氛围;

3、上一学年在节能减排、挑战杯、互联网+、创青春等创新创业大赛和科技创新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员工;

4、产生办法:

各班推荐1-2名符合条件的员工参评,提交成绩单及相关申请和证明材料(自行准备),经年级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评选后确定获奖员工。

(十) 学习进步奖学金

1、学习态度认真,在本专业中的成绩排名进步明显;

2、产生办法:

a) 各班级(团支部)评选出上学年相较于上上学年排名进步幅度较大的1名员工(无挂科),报学院审定后获得该项奖学金;(大二年级评选时,取大一下学期相对于大一上学期的进步幅度)。

b) 剩余名额各班可再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员工参评,提交成绩单及相关申请和证明材料(自行准备),经年级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评选后确定获奖员工;

第五条 其他说明

(一) 所有奖学金都需要在员工管理系统网上申请,如在截止日期前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二) 人民奖学金(优秀员工干部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自强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公益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学金)的评选中,同一名员工最多获评两项奖学金。

(三) 获校三好员工奖学金的员工,不再参评其他人民奖学金,但可参评国奖、国励;

(四)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从校三好员工中产生。员工不可同时获得国奖和国励;

(五) 每位员工每学年所获奖助上限为13000元,但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工资和社会奖助学金不在此限制范围内;

(六) 班级(团支部)评选时要求开会讨论决定,不可由班委直接决定,班会到场人数应超过2/3,要求讲程序、讲民主、讲团结,要在充分听取广大同学意见的基础上报送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签到及记录模板见附件)

(七) 若班级(团支部)推荐人选不符合评选要求,取消资格后由年级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评选。


根据每学年奖学金的名额分配情况,相关细则会有所调整,以当年奖学金评选通知为准。